強直性脊柱炎診斷的紐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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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直性脊柱炎診斷的紐約標準是在羅馬標準上進行修訂的,其診斷強直性脊柱炎的敏感性和特異性均較羅馬標準有所提高。最突出的特點是強直性脊柱炎的診斷必須要求存在明確的X線骶髂關節炎,並對x線骶髂關節炎的特徵作了比較詳細的描述和分級。

強直性脊柱炎診斷的紐約標準

A.診斷

(1)腰椎前屈、後伸、側彎3個方向活動受限

(2)腰背痛史或現在症

(3)第四肋間隙測量胸廓活動度<2.5cm

B.分級

肯定強直性脊柱炎的臨牀標準

(1)雙側3~4級骶髂關節炎加1項以上臨牀標準

(2)單側3~4級或雙側2級骶髂關節炎加1項或2+3項臨牀標準可能強直性脊柱炎

雙側3~4級骶髂關節炎而不伴有臨牀標準者

x線骶髂關節炎分級

0級:正常

1級:可疑變化

2級:輕度異常。可見侷限性侵蝕、硬化,但關節間隙無變化

3級:明顯異常,爲中度或進展性骶髂關節炎,伴有以下1項或1項以上改變:侵蝕,硬化,關節間隙增寬或狹窄,或部分強直

4級:嚴重異常,完全性關節強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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