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保胎假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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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保胎假工資怎麼算

對於在職女性來說,在生育期間是擁有帶薪產假的,雖然在法律條文上產假是有明文規定的,但是總有時候要根據自身所在公司的實際情況來安排,那麼針對於孕前的保胎假來說是不是也有規定呢,請保胎假工資怎麼算,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呢?

請保胎假工資怎麼算

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保胎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保胎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於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保胎假工資的相關規定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依法生育的,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社會保險機構不依法支付生育津貼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解決;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產假津貼的,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作爲女性一定要學會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明明擁有產假以及保胎假,千萬不要被公司給威懾到了,在這期間公司是必須給自己發放合理的產假工資的,一旦發現自己被公司趁機辭退,或是漏發工資,請及及時使用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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