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進行熱灌注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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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灌注化療是將化療藥加入熱鹽水(42℃左右)中灌注到腫瘤部位進行治療的方法。

怎樣進行熱灌注化療

藥液加熱的裝置分體外和體內兩種。體外加熱常用的裝置有恆溫電動加熱器、微波爐、超聲波加熱器等,熱灌注有恆溫循環式灌注系統(如腹腔熱灌注化療儀和恆溫高壓灌注泵)和非循環式灌注。體內加熱常用的裝置有微波加熱儀、射頻儀、紅外線等,通過體外輻射進行體內加熱。

目前體內超聲加熱常用的有超聲熱療治癌系統、射頻熱療機、雙頻射頻熱療機、高功率微波熱療機和多元微波系統等。

操作方法有:

1) 體外加熱:將生理鹽水和化療藥物在體外加熱到 45 ℃,運用體外循環泵將其導入體腔或血管內,並持續循環,通過測溫系統監測出水口、入水口和體腔內的溫度,確保體腔內溫度維持在 42~ 43℃,持續一定時間,從而使腫瘤細胞凋亡。

2)體內加熱:

(1)體內實體瘤可採用體外輻照法(射頻、微波、超聲等)直接對準腫瘤加熱。

(2)腔內積液加熱法:首次治療時,常規經皮胸(腹)腔穿刺,有胸(腹)水者先放盡胸(腹)水,再將化療藥加入1500~2000ml生理鹽水中,加熱至45~50℃後,在45min內快速注入腹腔。可加入2%利多卡因10ml、地塞米松10mg,以避免胸(腹)痛;也可加入西米替丁20mg,發揮增敏作用。灌注後用射頻、超聲或微波熱療機行胸(腹)腔深部加熱30~60min,胸(腹)腔內測溫通過穿刺針將熱電偶置入胸(腹)腔,使腔內液體溫度維持在42~43℃。透熱每週1次,不再加用化療藥物。其它同首次,3周後重復以上治療,共4次。爲減輕胃腸道反應,灌注前30min給予5-HT3受體拮抗劑;爲預防DDP引起的毒性,灌注後靜脈補液1000ml、速尿20mg靜注。

根據熱灌注方式的不同,可分爲:

(1)動脈介入性熱化療治療晚期肺癌、肝癌、食道癌、子宮頸癌等。

(2)腹腔內熱灌注化療治療腹腔、盆腔惡性腫瘤及合併癌性腹腔積液。

(3)胸腔內熱灌注化療治療胸腔內惡性腫瘤及合併癌性胸腔積液。

(4)膀胱內熱灌注化療治療晚期膀胱癌及術後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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