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過度化療有什麼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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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療是治療癌症的主要手段之一,爲許多患者所熟悉。但是,目前癌症化療有很大的侷限性和缺點:使用不當或過度化療,其效果相反,不僅降低了患者的生活質量,還危害了患者的生命。有關因素如下:

淋巴瘤過度化療有什麼危害?

1、晚期癌症(轉移或手術後復發轉移),目前化療只有25~35%有效,即約70%的晚期癌症患者對化療無效。對於結腸癌、腎癌、肝癌、黑色素瘤等癌症,效率更低。因此,患者在化療前,必須考慮是否願意承受100%的化療毒性,以獲得30%的短期療效。

2、對於晚期癌症,化療一般不能治癒。30%療效的意義是什麼?就是100個患者化療,其中約70位患者會無效,腫瘤不會得到控制。約30位患者通過2~3週期的化療後,腫瘤生長會得到一定控制。遺憾的是,這種控制不是無限期的,而是很短暫的,一般是2~6個月後,殘存腫瘤會很快耐藥,重新加速生長。而一旦腫瘤對化療耐藥,再次換化療方案的有效率會降到10%以下,而且會出現更大的化療毒性。比如對於晚期非小細胞肺癌,如果病人身體好接受化療,只延長中位生存時間1~3個月。如果身體差接受化療,甚至得不到任何好處。

3、爲什麼西醫院腫瘤醫生建議患者反覆化療?原因有幾個。一個是晚期腫瘤,確實沒有更多的方法。他們不知道中醫,只有化療、化療、再化療。二是西醫院腫瘤患者初期治療時體質較好,化療無效,可反覆接受化療,直到身體無法忍受,醫院不再接受,患者建議轉用中醫藥治療。三是西醫院患者首次治療多,經濟也比較好,能承受各種進口藥、自費藥、昂貴藥,其實療效平平。

4、不需要化療嗎?不,化療是否需要首先評價風險和利益。如果獲益大於風險,那就支持化療。在什麼情況下利潤可能大於風險?如果是第一次化學療法,循證醫學證明化學療法對該病有明顯的效果,患者身體可以承受毒性。如果不是第一次化學療法,再次化學療法的前提是前2~3次化學療法有明顯的療效,身體可以繼續受毒。

如果是手術後患者,腫瘤已經切除,需要化療嗎?這也需要評價風險和利益。其前提是,首先要分階段分割病情(術後檢查),瞭解循證醫學是否證明化療對該病期有明顯效果,患者身體可以承受毒性。早期癌症手術切除後,很難從化療和放射治療中獲利。

5、任何治療,都要堅持以人爲本,而不是以病爲本。爲了完成化成化療而進行化療,必須考慮患者的身體。化學療法現在整體療效不高的情況下,最好停止。不然化學療法就結束了,人也回西了。央視知名主播羅京,患有淋巴瘤,從報道上看,先後經歷了9次比較強的化療,結果只有不到10個月,骨髓造血功能枯竭,羅京英年早逝。他死於癌症本身嗎?對於淋巴瘤,現在中醫西醫治癒率非常高,5年的生存率爲50%。羅京平時身體很好,平素喜歡鍛鍊,不用治療也應該能活10個月。臨牀上,過度化療死亡的患者很多。

6、某種化學療法需要更加慎重。也就是說,只有CEA、CA125等腫瘤標誌物上升,沒有發現腫瘤爐的成長和復發,沒有症狀的情況下,不需要化學療法嗎?國內外有兩種意見。一是指標上升表示腫瘤活躍,需要化療。另一個是認爲腫瘤爐沒有成長,暫時不需要化療。我的意見是,暫時不需要化學療法。原因如下:

1)早期化學療法會導致腫瘤耐藥性,腫瘤真正復發前無藥可用。因此,提前化療會透支以後的治療手段。

2)提前化療會提前降低患者的生活質量,降低患者免疫力,即使延緩了腫瘤復發(還不一定),也不一定延長生命。

3)癌指標CA125等不會影響患者生命和生活質量,治療何急呢?影響生命的是腫瘤病竈。如果不見腫瘤病竈就進行化療,有過度治療之嫌,更何況化療對多數腫瘤根本無效。

4)即使腫瘤復發,也可以根據情況採用手術和放射治療、介入等更有效的方法,不一定要採用治療效果差毒性大的化療。

5)除化療外,癌症指標上升者還可以選擇毒性低的中醫藥治療,多數情況下也可以降低癌症指標。臨牀上CA125上升到數百千人以上,經過中醫治療下降很多。中醫治療暫時無效,至少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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