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試管嬰兒技術的倫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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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情同意原則:醫務人員實施的輔助生殖技術和符合指示的夫婦,必須瞭解該技術計劃的實施、成功的可能性和風險、接受後續必要性等,通知簽署的協議。醫護人員捐贈的精子、卵子和胚胎,應通知相關權利和義務,包括捐贈是免費的,體檢的必要性和不能追問受益人和出生後代的信息等,並通知簽署的協議。

實施試管嬰兒技術的倫理原則

2、維持雙方利益和子孫原則:精子捐贈的卵子和胚胎,出生的子孫沒有權利,也不負責任。遵守原則的撫養教育在我們國家,受益人夫妻作爲孩子的父母,生育孩子的照顧和教育。通過輔助生殖技術出生的與正常出生的兒童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父母想離婚,執政黨對孩子的撫養權,會不會受到影響。

3、保密原則:共同盲人和保密,經常使用精子捐贈者的卵子和胚胎,執行輔助生殖技術、捐贈者和接受者的夫婦,其子孫必須相互保持先天性失明和參與運營的醫療人員也看不到相互捐贈者。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被要求保密捐贈者和接受者的相關信息。

4、維護社會福利的原則:單身女性的醫療人員可能無法實現輔助生殖技術。醫護人員不得實施性選擇的醫療需求。醫護人員不得代理技術實現。一個是爲精子提供五個女人的妊娠。

以上介紹的是實施試管嬰兒技術的倫理原則,由於試管嬰兒手術的特殊性,希望接受試管嬰兒手術的母親認真閱讀上述4個原則,保障自己的健康和今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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