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22點至8點禁玩網遊 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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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玩網遊的問題一直都是大家關注的焦點,孩子不懂事沉迷於網路遊戲中還是會對他的成長產生影響,那麼《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是怎麼要求的呢,本站小編就來說說。

未成年人22點至8點禁玩網遊 

未成年人22點至8點禁玩網遊 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內容

近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出《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每天22:00-8:00禁玩網遊,工作日每天不超1.5小時。同一網遊企業提供的付費服務,未滿16歲網遊充值不得超200元/月,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50元。

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內容

未成年人22點至8點禁玩網遊 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內容 第2張

《通知》共提出六方面舉措

一是實行網路遊戲賬號實名註冊制度。

目前,遊戲使用者實名註冊方式包括手機號、微訊號、身份資訊等多種方式。但實際使用中,不少未成年人使用家長手機號、微訊號註冊遊戲賬號,導致針對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難以真正落地。為此,《通知》要求嚴格實名註冊,所有網路遊戲使用者均需使用有效身份資訊方可進行遊戲賬號註冊。

二是嚴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網路遊戲時段時長。

規定每日22時到次日8時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法定節假日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不得超過1.5小時。具體標準主要是從合理分配未成年人日常作息時間角度提出,除去正常睡眠、學習、用餐及文體活動時間外,區分節假日和其他時間,對遊戲時段時長予以限定。這一規定既是對網路遊戲企業和平臺的要求,也是對監護人履行未成年人監護義務的指導。

三是規範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規定網路遊戲企業不得為未滿8週歲的使用者提供遊戲付費服務;同一網路遊戲企業所提供的遊戲付費服務,8週歲以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使用者,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16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使用者,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主要參考《民法》總則中對民事行為能力的區分,以及有關方面就家長對孩子使用網路遊戲消費限額意願進行的抽樣調查,並適當考慮目前未成年人實際付費狀況。

四是切實加強行業監管。

要求對未落實本通知要求的網路遊戲企業,各地出版管理部門應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直至吊銷相關許可。

五是探索實施適齡提示制度。

隨著網路遊戲型別越來越多樣化,在題材、內容、玩法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不適宜未成年人體驗的問題。《通知》要求網路遊戲企業從多維度綜合衡量,探索對網路遊戲予以適合不同年齡段使用者的提示,幫助未成年人、家長和老師等更好區分網路遊戲,引導未成年人更好使用網路遊戲。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適齡提示並不等同於西方的分級制度,決不允許色情、血腥、暴力、賭博等有害內容存在於面向成年人的遊戲中。

六是積極引導家長、學校等社會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監護守護責任,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網路遊戲消費觀念和行為習慣。沒有監護人的有效監督約束和陪伴陪護,有關制度的落實必然會大打折扣。

網友評論

未成年人22點至8點禁玩網遊 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內容 第3張

現在的網咖 你看看去 烏煙瘴氣的 都是一群小孩子 特別是鎮上的網咖裡

建議採用開啟遊戲人臉識別 很多小孩子拿爺爺奶奶的身份證 認證遊戲

未成年人就應該禁止玩網路遊戲 我小時候被我爸看到去黑網咖玩網路遊戲 我爸繞著全村追著我打

非常有必要,一到禮拜天啥遊戲都是孩子們的天下

畢竟成年了也麼有玩遊戲的激情動力了 拿什麼東西都只想充錢搞定,喜歡爆肝的都是小孩子罷了,十二歲天天刷材料碰運氣升級武器和十七歲每天跑任務跑劇情的快樂恣意再也回不到了 害 很多孩子他們的美好世界真的就在遊戲裡。現實沒有朋友沒有愛情,但是遊戲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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