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目前二胎政策
本文已影響3.01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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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即將實施的單獨二胎新政策外,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黑龍江的二胎政策如下:
依法結婚的夫妻,已生育一個子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間隔不得少於四年:
(一)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定居的;
新政策出台前,黑龍江仍然實施原來的二胎政策
(二)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三)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或者夫妻雙方均為邊境地區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四)經市(行署)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病殘兒鑑定組織鑑定,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且醫學上認為能夠生育健康兒的;
(五)特殊情況經省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的,並報省人民政府備案。符合前款第(四)項規定要求再生育的,不受生育間隔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