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了什麼時候去做產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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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了什麼時候去做產檢

現代女性對懷孕的質量要求非常的高,所以在懷孕之後,爲了能夠保證寶寶的安全,也爲了能夠保證自己的安全,提高寶寶的質量,很多女性都會及時的去做產檢。其實產檢在整個懷孕過程中需要多次去做,那麼懷孕了,什麼時候去做產檢呢?

女性懷孕之後,是去做產檢是在懷孕12周的時候,懷孕12周的時候需要去醫院開了一個產檢賬號,需要做一下全面的檢查,包括孕婦的血壓、體重、肝功能,血常規等,都需要全面的檢查,並且建立一個賬號,準備以後做產檢的時候使用。

其實在孕婦懷孕6周左右的時候,也就是在孕婦確定懷上寶寶的時候,需要及時的去醫院做一下B超檢查,確定女性已經懷上寶寶,並且排除宮外孕的可能性。

你現在孕12周的時候,做了產檢之後,在醫院見你的產檢卡,這樣可以在之後的日子裏根據醫生的要求及時的去做檢查。一般來說,如果孕婦是高危孕婦,需要在孕13~17周的時候,及時的去做唐氏篩查。

在懷孕20周之後,每隔4周去做一次檢查,到了孕36周之後,希望每個周都要去做產檢,確定寶寶是不是可以順產,積極的爲生產做好各項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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