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生育保險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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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職工何時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重慶生育保險常見問題

參保職工從參保單位爲其足額繳滿6個月生育保險的次月起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的基金支付範圍有哪些?

生育生活津貼;生育及併發症醫療證明(包括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妊娠及產假期間治療生育併發症的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怎樣選定協議服務機構實施生育,終止妊娠或治療併發症?

參保職工在妊娠3個月後持本人身份證、生育服務證(原件及複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張到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局辦理《生育就醫證明》,同時選定一家產前檢查及生育醫院(委託他人“代辦”的須提供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發生生育併發症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參保職工生育發生併發症,須在確診結論作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參保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託人持生育就醫證明、診斷證明、病歷等材料及《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生育併發症備案表》到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局備案。不及時備案或不辦理備案手續的併發症費用,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生育併發症有哪些?

妊娠高血壓綜合症、妊娠肝內膽汁瘀積症、前置胎盤、胎盤早剝、母嬰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急性脂肪肝、子宮破裂、羊水栓塞、產後出血、產褥期感染、產後尿瀦留、乳腺炎、妊娠劇吐、輪廓胎盤、血管前置、羊水過多、羊水過少、胎膜遭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宮頸及陰道裂傷、子逆宮內翻、產科休克、產科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羊膜腔感染綜合症、產娠中暑、產娠期精神異常。

如何領取生育生活津貼和報銷產前檢查費?

生育後3個月內,持本人身份證、生育服務證、嬰兒出生證明、生育就醫證明、診斷證明(以上資料需原件及複印件)、住院收據(複印件)、產前檢查費用收據、產前檢查報告單到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局領取生活津貼和報銷產前檢查費(委託他人“代辦”的須提供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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